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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公告: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事业机构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7-11-21 00:00  
 索 引 号 971045726/2017-6645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7-11-21
 发布机构 市质监局  信息类别 人事任免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我局下属眉山市计量检定测试所和眉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为正科级事业机构,为两所更好开展检验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选调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省具有机关、事业编制人员。

二、选调人数

眉山市计量检定测试所2名,眉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2名。

三、选调报名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选调人员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专业需求表》。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男性优先。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2)其他不符合选调条件或规定的。

四、选调人员从事工作及待遇

从事报考职位相关工作,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欢迎来电详询028-38107298。

五、选调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

请登录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http://szjj.ms.gov.cn/),查看此公告,下载报名表(见附件1),填写完毕后(所在单位加盖鲜章)。将报名表一式2份,贴上1寸免冠彩色照片,连同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1份直接送(寄)至眉山市东坡区一环北路267号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监察内审科(电话:028-38107298)。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 12月 05日止(若邮寄送达,则以信件发出之日为准。建议使用快捷、安全的快递,寄信之日同时打电话告之我局)。报名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二)资格审查

按报考职位不同,分别由眉山市计量检定测试所、眉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

对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核,择优确定拟调人选。拟调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选调名额,也可以不选调。考核的时间、方式和内容另行通知。

(四)体检

研究确定的拟调人员参加体检(若拟调人员为公务员的需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写出书面承诺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调人员,通过调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的选调资格。

(六)公示与调动

对考察合格的拟调人员,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经审批后,办理调动、上编、核定工资等手续。

本公告由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38107298。

附件1:《专业需求表》

附件2:《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选调下属事业机构工作人员报名表》

 

 

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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