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按照公告程序经过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人员名单附后(见附件)。公示期限为7天,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拟选聘资格。
本公示由眉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38177265。
监督电话:028—38444444(市纪委)
028—38168560(市人社局)
附件:眉山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
眉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8日
眉山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毕业院校 |
学历 |
现职称及 岗位等级 |
考评成绩 及排名 |
1 |
刘 亮 |
男 |
1986.07 |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环境科学专业 |
硕士研究生 |
工程师 专业技术十级 |
94 (第一名) |
2 |
罗 华 |
女 |
1984.01 |
西南石油大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
全日制本科 |
管理九级 |
88.4 (并列第二) |
3 |
胡 伟 |
男 |
1987.12 |
内蒙古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专业 |
全日制本科 |
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十二级 |
88.4 (并列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