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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领导信箱查询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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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详细
流水号 BM2018011911281
标    题 无视劳动法的企业是否坚决查处
姓    名 余**
手    机 138********
写信时间 2018-01-19
信件内容 我曾经是四川红洲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现富牛镇梦里水乡)的员工,特向相关领导反映以下问题,请相关部门坚决查处: 1、公司总经理刘宏嘉在公司员工入职时代表公司向大家承诺给大家购买五险一金,一年多过去了,仍不为大家购买。我曾作为该公司的行政副总经理,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以过段时间处理为由至今没有盖章,完全不符合《劳动法规定》。对于这样一个不遵守《劳动法》规定的公司请相关部门严处,并且补偿我1年零4个月的五险一金公司应缴纳部分。 2、公司总经理刘宏嘉于2018年1月15日颁布新规定:事假超过3天者扣除双倍工资,两个月累计事假超过6天者公司自动开除,要求从2017年12月1日起开始执行。立马对12月份请事假员工进行了双倍工资扣除(本人12月经总经理助理周涛、总经理刘宏嘉批准后请事假,且公司之于2017年1月份出过公司章程,明确表示经批准的事假扣除当天工资)。请问,公司1月15日制定的规定要求在去年12月1日开始实行,并强行扣除双倍工资及辞退员工是否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此条规定是否有效?若无效,请相关部门做主退还我被扣除的工资。 3、在公司新规出台后,我被公司辞退。公司也不安排任何人员进行交接,也不出任何文件。刚开始公司总经理叫我按照正常流程结算工资,但在我向公司提出按照劳动法规定,公司应补发一个月工资作为劳动补偿金时,公司总经理刘宏嘉说我是主动辞职,不会对我进行任何补偿(有微信聊天记录为依据)。请劳动部门仲裁,此做法是否合法? 4、每月15日为公司发工资日,我15号被辞退,我要求公司结算工资并按照劳动法规定进行相关补偿时,梦里水乡以公司没钱为由,让我无限期等待,说等公司有钱了再说结算工资的事情。请问,诺达一个公司,更准备在年底开办盛大活动,以这种方式来对待被辞退的员工,是否合理?请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严肃处理。
办理情况
办理状态 办理中
回复内容
信件答复满意度调查:

中共眉山市委 眉山市人民政府主办 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及市级各部门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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