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选聘零星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单位竞争性谈判方案公告
为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工程造价管理,促进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聘请造价咨询机构开展零星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工作,现将竞争性谈判方案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针对金象园区范围内所有零星工程项目。
二、谈判小组组成人员
谈判小组由经济、技术及监督等人员组成,具体为:
组长:园区纪检监察内审室
成员:园区经发局、园区规建局、园区财政局
三、零星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单位谈判控制价
单个零星工程项目结算审计服务费不超过3000元,服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四、谈判对象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部颁布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乙级以上的独立法人资质,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近三年以来,有在政府单位承担过造价审核咨询服务的业绩,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一年会计报告);近一年无亏损,具备一定的流动资金。
4、信誉要求:投标人无违法、违约、违规的市场行为。
5、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造价师资格。(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6、由于招标范围内项目的专业性、特殊性,要求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造价咨询人员熟悉各项目专业特点,专业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能够提供专业的、优质的结算审计咨询服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8、凡园区中选的财政评审单位不得参与本次竞争谈判。
五、谈判对象应提交的资料
1、所需的资质、业绩、财务证明等文件;
2、谈判代表人身份证;
3、报价函(密封完好,见附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承诺函)。
六、谈判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8年1月31日下午14:30 。
2、地点: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302会议室。
七、谈判程序
(一)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先审方式。
(二)谈判资料的提交
谈判对象应在谈判会之前提交谈判资料,逾期提交的谈判资料和不符合规定的谈判资料,谈判小组应予拒收。
(三)公布报价
谈判小组对工程报价函进行当众拆封,宣布各谈判对象报价情况。
(四)中选方法
1、采用二轮报价,将第二轮报价最低的谈判对象作为中选单位,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将由谈判小组研究决定中选单位。
2、公布首轮报价
谈判小组对工程报价函进行当众拆封,宣布各谈判对象首轮报价情况。
3、分别谈判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对象首轮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别就实施方案和价格等进行谈判,并确定新一轮报价。新一轮报价应由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和谈判对象签字。
(五)谈判结束
谈判小组宣布谈判结束后,形成谈判会议纪要,报管委
备案。
八、中选原则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法。
九、答疑原则
所有谈判对象提出问题需通过书面方式,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纪检监察内审室回答以书面回答为准。
十、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月31日14:00,报名地点眉山金化工产业园区纪检监察内审室(301室),报名联系电话:028-38183651、15184304598。
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所提供的资料文件及报价函均要求加盖公司鲜章,未加盖公司鲜章视为无效文件。
联系人:崔女士 联系电话:15184304598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