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眉山市审计局是主管全市及市本级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等审计监督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2017年主要工作如下:
计划安排2017年审计项目45个(其中署定项目9个、省定项目4个、自定项目32个)。
(一)宏观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1个;
(二)预算管理及执行审计12个;
(三)重点民生资金、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10个;
(四)经济责任审计10个;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9个;
(六)国外贷援款项目公证审计1个;
(七)企业审计及调查2个。
同时,做好审计信息化建设、扶贫攻坚、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审计文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党建、保密等工作;完成审计厅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概况
市审计局属行政单位,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眉山市审计收入预算总额为151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5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330.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01.25万元,医疗卫生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58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审计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审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审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审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支出1330.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支出101.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预算支出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预算支出44.58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备注:具体内容请见审计局附表。